各有关教学点:

  按《福建省农民工“求学圆梦行动工作管理暂行办法》闽教职成〔2019〕9号精神,为做好农民工“求学圆梦行动”学历提升奖补资金下拨工作,请相关教学点在2023年2月27日之前上报我院相关材料。

1、本次申请对象:2019年度(2020级)第三学年奖补申请(学生必须为2023年1月份毕业的毕业生)。
2、《福建省农民工“求学圆梦行动”学历提升助学金申请表》(纸质版),见附件1。由学员个人填写,本人签名,综合评定需教学站点审核人签字加盖教学站点公章,上报我院存档。

3、农民工“求学圆梦行动”学历提升助学金汇总表(纸质版),教学站点审核人签字加盖教学站点公章,见附件2。


 继续教育学院  

  2023年2月21日 


附件1 附件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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